费用说明
购物点
名称 |
服务标准 |
停留时间 |
参考价格 |
象山本地赞助企业 |
温馨提示:不接受参加过景区赞助的相同行程的客人再次参加此行程,如有发现补200元/人 声明: 此行程为当地工厂赞助.购物完全自愿,绝不强制,但需配合进店,如不进店需补200元/人! |
150分钟 |
¥ 200.00 |
费用包含
1、交通:空调旅游车(根据实际人数安排车型)!
2、用餐:2早4正餐(餐餐有海鲜)!
3、住宿:两晚精选商务酒店标间 或精品民宿(酒店无三人间,单房差:200元/人)
4、景点:所列景点首道门票(自费项目除外)
5、导游: 嘉兴接团,当地送团
费用不包含
★单房差:200元/两晚
★不含旅游意外险!
★其它:酒店、景点内其它二次消费项目!
其他说明
预订须知
退改政策
游客因故单方面取消出行,须按以下标准进行违约赔偿:出发前7-4日,我社收取原旅游费用(门市价)的50%;出团前3天内(包括)退团损失80%团款;出团当天临时退团、迟到15分钟以上或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,费用不退。
退改规则
退改政策
游客因故单方面取消出行,须按以下标准进行违约赔偿:出发前7-4日,我社收取原旅游费用(门市价)的50%;出团前3天内(包括)退团损失80%团款;出团当天临时退团、迟到15分钟以上或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,费用不退。
温馨提示
1、本线路为散客综合打包价,故持有老年证、军官证、导游证、记者证、教师证、残疾证等特殊证件及儿童无优惠!!!
2、严禁携带宠物上车,司机有权拒绝游客等车,若强制携带后果自负;
3、因旅游产品的不可储存性,出发前3日内退团或改期,游客须赔偿车位费150元/人。出团当天临时退团,迟到5分钟以上或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,游客须赔偿车位费150元/人+房差200元/人;
4、因本公司旅游产品为散客拼团线路,故满45人以上开班,不足45人全额退款,我社会在出团前2天通知客人,团款全额退回,我社不做任何赔偿;
5、行程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,游玩次序可调整,旅行社可根据当次行程具体情况合理调换行程安排;
6、请游客在游玩中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;旅行社不提供行李及贵重物品保管服务,不要与当地人发生不必要的纠葛,夜晚不要单独外出、擅自行动;旅行社禁止游客进行江、河、湖、海的游泳活动,游客擅自行动产生后果,旅行社不承担责任;
7、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,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,不得欺骗隐瞒,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,旅行社不承担责任;
8、根据旅委通知:报名时请提供游客本人真实姓名与证件号码,建议游客购买意外保险;
9、工作人员会于出团前一日17:00前短信及电话联系您,游客持合同或发票上车,根据通知的座位
报名材料
姓名+身份证号+手机号
签证材料
无
保险信息
不含旅游意外险
其他信息
收客年龄:45-75周岁,不在此年龄段一律不收!